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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厅前海园、鑫隆嘉园小区供热主材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55次 日期:2012-10-18 17:40:08.0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厅前海园、鑫隆嘉园小区供热主材购置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6-1241CHD17507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厅前海园、鑫隆嘉园小区供热主材购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包:保温管材及管件;第二包:密封波纹防水套管包:阀门及除污器; 第包:换热站设备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的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合格投标人特定条件:

第一包:保温管材及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温管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DN300及以上口径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型式检测报告;保温管管件、接头检测报告(含土壤应力试验及气密性实验);聚氨酯蠕变实验报告;检测报告须有CMA、CNAS、ILAC认证标识,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型式检测报告中应包括保温层、外护管及保温管整体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报告书中检测项目应为全部项目合格,不应有空项;主要技术指标至少含以下内容:1)保温层:密度、导热系数、径向压缩强度、吸水率、闭孔率、空洞、平均孔空尺寸等。2)外护管:密度、拉伸屈服强度、断裂伸长率、纵向回缩率、长期机械性能、碳黑含量、碳黑弥散度、熔体流动速率等。3)保温管:保温层厚度、轴向偏心距、抗冲击性、预期寿命与剪切强度试验等(开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标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06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订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管口径不低于 DN400业绩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有效合同原件)

5、投标人若外购相关管件(三通、弯头、变径、固定支架等),其管件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⑴管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⑵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有CMA认证标识,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管件制造商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⑶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⑷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采用的工作管制造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⑴工作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⑵工作管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⑶工作管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⑷工作管生产厂家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7、投标人须具有以下生产质量保证的设备和设施:

1)聚氨酯发泡有高压且出料量最少达到每分钟300L的聚氨酯发泡机,有DN1000以上钢管表面处理能力的抛丸除锈机设备。

2)有钢管管件表面处理能力的管件喷丸除锈机设备。

3)有物理、化学试验的检验、检测能力,有万能拉伸机,热导仪。

4)保温接口应有至少3台电热熔设备。

5)保温接口应有现场发泡服务车(包含现场机械发泡机)

投标时附表: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要求

1

聚氨酯发泡机

有高压且出料量最少达到每分钟300L

2

管件喷丸除锈机

有DN1000以上钢管表面处理能力

3

万能拉伸机

4

热导仪

5

电热熔设备

三台

6

发泡服务车

含现场机械发泡机

备注:投标人报名时须将表中内容填写完整,提供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若为青岛地区以外企业,必须在青岛地区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

    第二包:密封波纹防水套管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标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供货商须提供2006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订的至少2个使用相同类型膨胀节的合同原件。 

    第三包:阀门及除污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直接生产制造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为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标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5、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开标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6、产品须取得以下认证之一:

1)美国石油协会API-6D认证;

2)欧共体压力装备PDE指令的CE标志认证;

3)国家技术监督总局安全注册的“AZ”标志认证(注:国家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认证已更改为TS认证,可以由TS认证代替,AZ标志认证在有效期内的同样认可)。(开标时提供证书的原件)

    第四包:换热站设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换热机组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直接生产制造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人民币(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标时提供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4、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开标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换热机组及板式换热器质量检测报告(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测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开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6、投标人须具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7、提供机组所配套的主要阀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水泵制造厂家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水处理设备若外购,其生产厂家须达到以下要求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3)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9光电交换/视频监控系统若外购,其生产厂家须达到以下要求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须具有光纤网络、视频监控的业绩。

2、光电交换机和视频监控的生产厂家须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

注:1.投标人开标时应按以上要求提供所有有效证明材料,将其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以上 所有资质资料的复印件要在报价文件里面体现)。

2.报名时提供以上所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按照所投包号分别制作,单独密封(一正七副)。投标文件唱价信封按照所投包号分别制作,一式两份,单独密封。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2年10月19日至2012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00,14:00至16: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1月8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2年10月26日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加盖公章原件形式及电子稿发送邮箱形式提交代理机构)。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4671320001819100008196

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楼政府采购部

电话:013678890015   0532-85016233

传真:0532-85016301

邮箱:guqitian@163.com   lxh660128@163.com

联系人:顾启田   刘晓红    徐倩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12年10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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