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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公安局办公场所改造所需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40次 日期:2012-10-16 09:44:49.0
胶南市公安局办公场所改造所需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胶南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胶南市公安局办公场所改造所需设备项目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说明
1. 项目名称:胶南市公安局办公场所改造所需设备。
2. 项目编号:JN2012CK1068
二、采购内容
笔记本电脑、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4.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其中电脑产品生产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每一品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只能出具一份授权,同时出具多份授权,该包授权均视为无效授权;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2012年10月16日从www.jnxzxk.gov.cn“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公告”栏中下载。
五、本项目不组织勘察现场。    
六、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2012年10月29日16:00前将电子版(doc、txt)通过邮箱匿名发送邮件至jiaonancaigou@163.com,疑问文件中标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于2012年10月31日16:00前发布在www.jnxzxk.gov.cn“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答疑文件一经发布,招标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投标人应按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招标人视采购具体情况,若变更开标时间,将在www.jnxzxk.gov.cn“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查看,否则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100元。投标人携带本单位转账支票开标现场交纳。
转账支票收款人: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用    途: 保证金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1月7日10:0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山东省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5楼胶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3.请投标人在2012年11月7日9:30-10:00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
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qingdao.gov.cn
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jnxzxk.gov.cn
十、监督电话
胶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办公室:0532-85161875
胶南市监察局电子监察室:0532-85166711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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