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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亿沙子口集中供热工程首站设备招标公告

点击:83次 日期:2012-10-15 14:16:28.0

 

青岛市崂山区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青岛东亿沙子口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青岛东亿沙子口集中供热工程首站设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YQD-12-1030C
二、招标项目名称:青岛东亿沙子口集中供热工程首站设备招标
三、项目内容:青岛东亿沙子口集中供热工程首站设备采购
四、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类)的施工企业;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5、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企业近三年有三个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及以上的青岛市辖区内的市政热力工程,以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备案验收证明原件为准);
7、企业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8、投标人所选用的投标产品,其生产制造单位必须符合下述(1)至(2)条的资格要求,并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1)汽--水换热器设备制造商具有D1(第一类压力容器)或D2(第二类低、中压容器)或A2(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并要求换热器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交流低压配电柜(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动力配电柜(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制造商,需有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
9、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有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
10、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11、外地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2年10月16日起至2012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请持下列证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第四条对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其他所有资质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第四条对合格投标人要求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2年11月6日上午8:30-9:3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1月6日上午9: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九、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二楼开标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合肥路857号北村新苑5号楼2单元17楼。
联系人:刘小娇
联系电话:0532-85761207   15315010159   
传真:0532-85761207
E-mail:hyhaqd@126.com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苗岭路分理处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帐号:38-091201040000048   
备注:上述账户为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或交纳中标服务费请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路支行
账    户: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账    号:37101983910051008869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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