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子居住区供热工程所需变压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62次 日期:2012-09-19 23:19:11.0 |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局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子居住区供热工程所需变压器设备购置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6-1241CHD16440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子居住区供热工程所需变压器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供热站所需变压器设备(含安装),包括500KVA箱式变压器2台、630KV箱式变压器1台、315KVA箱式变压器1台、200KVA箱式变压器1台、1个315KVA配电室(3台高压柜、3台低压柜、变压器及配电室安装)。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各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高、低压柜生产能力,具有电力设备安装资质,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要的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安装资质证明原件)
2、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认证,产品具备3C认证、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开标时提供原件)。
3、2009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造价不少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同类项目合同两个(每个合同均须含10KV高压柜项目,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
4、投标箱变品牌2009年1月1日以来累计提供5台500KVA安装并运行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若变压器为外购,则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厂家通过ISO9001认证,具有变压器产品检验报告。以上皆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注:1、投标人开标时须按以上要求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并将以上所有证明材料袋装密封,以备评委评标审查,并将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出来。
2、报名时提供以上加盖公章的资格材料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26日,每天9:00至11:00,14:00至16:3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2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2年9月27日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加盖公章原件形式及电子稿发送邮箱形式提交代理机构)。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4671320001819100008196
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楼政府采购部
电话:13678890015 0532-85016233
传真:0532-85016301
邮箱:guqitian@163.com lxh660128@126.com
联系人:顾启田 刘晓红 徐倩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