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
点击:65次 日期:2012-09-19 16:39:55.0 |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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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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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DSITC-09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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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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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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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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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胶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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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6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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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邮政编码:266033 E-mail: kingzuoyou@163.com
电 话:0532-85786283 传 真:0532-80615081
联 系 人:左景元 李朝气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区支行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2403 0414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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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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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能够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并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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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自2012年9月20日起至2012年9月24日,每天8:30至17:00,逾期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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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附楼二楼)
联系人:王刚 电话:0532-82205638 传真:0532-82206571
电子邮箱:wang010711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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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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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2年9月25日下午13:30至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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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9月25日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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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说明:
1.凡对本次询价采购有疑问,须于2012年9月24日12时前与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技术方面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至交易中心。
2.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须以转账支票或以单位名义电汇形式向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于2012年9月24日17时前必须到账,逾期或未按要求交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户 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账 号:9020 7044 0201 0001 8366
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
逾期未按要求交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交纳成交服务费后无息退还(退还时提供合同原件3份)。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结果后无息退还。
4. 成交服务费及项目评审费:成交供应商自成交之日起,按成交金额的1.5%向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以及项目评审费600元(评审费为评审专家来往路费)。
注:1.供应商投标时应按其报价总金额按上述方式计算并准备成交服务费及评审费(现金或转账支票形式)。开标当日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现场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及评审费。收到成交服务费后,代理机构将办理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交纳成交服务费后无息退还(退还时提供合同原件3份、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账号在每周二、三、四上午办理退款);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账号在每周二、三、四上午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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