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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学校及三实小211工程(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52次 日期:2012-09-15 10:34:46.0

乡镇学校及三实小211工程(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胶南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其乡镇学校及三实小211工程(锅炉)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乡镇学校及三实小211工程(锅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N2012CK1059
二、采购内容
取暖用锅炉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开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若营业执照在年检期间,投标人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2、具有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开标时须提供许可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自2012年0914日起从www.jnxzxk.gov.cn“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采购公告”栏中下载。
五、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和答疑
1.投标人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20120927日11:00前将电子版(doc、txt)通过邮箱匿名发送邮件至jiaonancaigou@163.com,疑问文件中标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于20120929日16:00前发布在www.jnxzxk.gov.cn“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答疑文件一经发布,招标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投标人应按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招标人视采购具体情况,若变更开标时间,将在www.jnxzxk.gov.cn“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查看,否则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投标人携带本单位转账支票开标现场交纳。
转账支票收款人: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用          途:保证金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持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经备案的合同副本原件、招标人盖章的书面退款意见、盖单位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到中心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21010日10:00。
2.开标地点:山东省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5楼开标室。
3.请投标人在20121010日09:30-10:00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
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qingdao.gov.cn
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jnxzxk.gov.cn
十、胶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4楼,邮政编码:266400
电话:0532-85165207、0532-85166707,
传真:0532-85166707,E-mail:jiaonancaigou@163.com
十一、监督电话
胶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0532-85161875
胶南市监察局电子监察室:0532-85166711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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