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宗货物2012年第三季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点击:45次 日期:2012-09-15 05:56:23.0 |
青岛市大宗货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岛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其大宗货物采购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特别提示:如对公告、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请参照采购公告第七条:在
一、项目编号:QCZ2012-022240103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大宗货物采购
三、项目内容、数量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1宗。
第二包:笔记本电脑 1宗
第三包:电脑一体机 1宗
第四包:复印机 1宗
第五包:彩色复印机、A3激光打印机、速印机 1宗
第六包:A4激光打印机、桌面多功能一体机
第七包:喷墨、针式打印机1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且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九十个日历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非设备制造商投标,开标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出具一份授权书(产品代理资格证无效)。
4、非青岛地区的制造商参加投标,需在青岛地区有授权代理或经销商或直属的分支机构(开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拥有技术支持、维修服务能力。
5、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及良好的配送货能力及售后服务机构。
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开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标后三个月内,需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追加项目。
五、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自
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3、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第1号开标室。
七、对采购文件的询问
各投标人请在2012年09月25日15时前,将对采购文件中描述不清或有异议的条款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山东省青岛市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驻地)。
八、网上注册、报名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投标人请务必于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陆http://zfcg.qingdao.gov.cn/网站点击供应商注册后按提示要求登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九、采购人信息
1、名称:青岛市财政局
2、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08号
3、项目联系人:侯传华
4、联系电话:0532-85916035
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
3、项目联系人:张征 杨希乾 黄晓婷
4、联系电话:(0532)83889650
5、传真:(0532)83883775
6、开户名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7、账 号:802200200024028
8、开户银行:青岛银行福州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