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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新建精神卫生中心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点击:57次 日期:2014-07-08 11:27:14.0

垫江县新建精神卫生中心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新建精神卫生中心工程已由垫江发改委垫江发改委函【20131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精神病医院,代理机构为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新民镇南印寺村(加油站旁)地块。

2.2工程投资及工程规模:本工程建筑总面积约19774平方米,本次招标总投资约3600万元。

2.3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明确的施工图设计所示的文件及图说(本次招标不包含幕墙结构、柴油发电机组、电梯、高压柜和低压配电柜)和工程量清单、补遗等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7 8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修改及通知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己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费用,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精神病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垫江县新民镇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玉马池工业园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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