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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恒流大气采样仪、个体粉尘采样仪采购项目延期公告

点击:75次 日期:2012-09-13 14:58:17.0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恒流大气采样仪、个体粉尘采样仪采购项目依法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国内进行采购,原定开标日期2012年9月19日上午9点30分,现延期开标,欢迎合格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QX1219031
二、招标内容
智能激光粉尘仪1台,微生物采样仪1台,空调采样专用自动升降台1台,恒流大气采样仪2台,个体粉尘采样仪5台。
三、合格报价人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100万元)。(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报价人须提供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3、报价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4、报价人必须在国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常驻机构人员配备、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2012914日起至201292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在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2.5产业园内)发售(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标书售后概不退回(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要求的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购买采购文件时报价人请携带以上合格报价人要求的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按要求提供资格材料。
五、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时间
201292814:30前,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七、如需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29211600点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2.5产业园内)
联系电话:(053283080819
手机电话:13105188638
传真:(053283080820-605
Emailqxzbqd@126.com
联系人:宋嘉伟
邮政编码:266001
开户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帐号:532904303510288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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