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郴州供电分公司生产营销综合楼二次装修设计 |
点击:82次 日期:2014-07-09 00:00:00.0 |
1.招标条件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郴州供电分公司生产营销综合楼项目已由郴发改批【2012】4号文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次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郴州供电分公司生产营销综合楼二次装修设计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城东新区上白水村
2.3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3000㎡,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143m2,主楼共22层(含地下室一层),总高度87.8m。装修设计面积总计约17036㎡。
2.4 招标范围:设计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本项目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郴州供电分公司生产营销综合楼二次装修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地代表服务等内容。
2.5 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方案审定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设计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14年4月至2014年6月的社保证明)。
3.3 安全质量要求:近1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近3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3.4 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近一年在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系统没有无故弃标记录(上年度始);近三年未违反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招投标廉政准入规定。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及设计方案补偿
5.1 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5.2不补偿,投标文件可以退回。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在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3 本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