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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2010年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点击:220次 日期:2010-05-13 00:00:00.0
门头沟区2010年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MTGWSZL-2010-JL01)
      门头沟区2010年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已经北京市水务局以京水务郊【2010】39号文批复,工程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监理任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主要建设内容:
(1)铺设污水收集管网22494米,建设污水检查井、跌水井724座。
(2)污水处理站3座,土地渗滤3座,总污水设计处理能力72.1立方米/日。
(3)原有污水处理站改造31处。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工程地点:妙峰山镇岭角村、永定镇苟萝坨村、王平镇西石古岩村和韭园联合村。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
2、工期计划:本工程计划于2010年6月20日开工,2010年10月31日完工。
三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四、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0年5月13日至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所院内综合办公楼四层420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0年5月20日上午9时组织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门头沟区水务局院内。
六、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0年6月7日组织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红艳
联系电话:010-698365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所院内综合办公楼四层420室
联系人:张福兰 
联系电话:010-51503815
传    真:010-51503302

 
 
201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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