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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职教城盘龙路二期(北环路—大丰路)新建工程施工

点击:68次 日期:2014-07-02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株洲职教城盘龙路二期(北环路—大丰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株洲市教育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龙发改[2012]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代理人为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株洲职教城盘龙路二期(北环路—大丰路)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职教城盘龙路二期(北环路—大丰路)新建工程施工
    2.2 项目地点: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2.3 规    模:株洲职教城盘龙路二期(北环路—大丰路)新建工程,位于云龙示范区,按城市主干道Ⅰ级标准建设,标准路段路幅总宽40米,本次招标的盘龙路桩号为K2+360~K3+226.426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人行道等工程,建安造价约2300万元。
    2.4 工期要求: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北环路至大丰路(桩号:K2+360~K3+226.426)的全部道路及排水工程,其中道路部分主要内容:快车道水稳基层、沥青路面,慢行道砼基础,人行道砼基础、行道板铺装、道路侧石、平石、锁石、树池石;排水部分主要内容:设计图纸内的雨水管、污水管、预留管、雨水支管、检查井。(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和岗位证书;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取得相应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3.3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满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任职其他在建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且投标人须为株洲云龙示范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市政公用工程类别名录库内的企业;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时所需提交的资料
凡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其中三份复印件均需按下述顺序逐页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建筑业企业提供)⑤《株洲云龙示范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单位资格证书》;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⑧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技术负责人除外),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工作单位或注明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的岗位证书上未注明工作单位的,均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则应提供劳动合同和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退休证。】
    5、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2日、3日、4日、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发展中心202室(云龙大道88号,红旗路与红港路交汇处往云龙大道方向六公里处)。
6、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工程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入围方式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第九条相关规定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云龙政务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教育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 钰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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