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鞍子镇新式村罗家坨供水站改扩建工程施工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彭水县鞍子镇新式村罗家坨供水站改扩建工程已由彭水水务〔2014〕3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彭水县鞍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民族发展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水县鞍子镇新式村。
2.2建设内容:新选水源,新建泵站,安装提水管道及输电线路,预算总投资约35.78万元。
2.3各标段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比选范围为:实施方案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需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B:业绩要求:2011年以来至今完成了1个及以上类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或供水工程)工程的施工业绩。
C:信誉要求:2013年以来至今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7月 2 日
4.2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现场报名登记,其它报名方式无效。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14年 7 月 2 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psggzy.com,下同)上直接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4.3 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向比选人缴纳比选资料费后,方能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14年 7 月 16 日 9 时 00分至2014年 7 月 16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资源交易中心(乌江港湾B栋2层)。
5.2 未按时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现场POS机刷卡缴纳比选保证金(须为银联卡、不能使用信用卡)。比选保证金为0.5万元(不超过比选总价的百分之二)。没按时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比选人:彭水县鞍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县鞍子镇鞍子居委一组
联系人:章渝
联系电话:13996995543
传 真:023-78427003
2014年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