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总入口建设工程施工 |
点击:98次 日期:2014-07-02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总入口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以湘发改社会【2013】12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通道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总入口建设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通道县临口镇
2.3 规 模:总入口总大门、地质展示中心、管理中心、五星级厕所、生态停车场、广场铺装、园林绿化、给排水、给电、土方等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4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总入口总大门、地质展示中心、管理中心、五星级厕所、生态停车场、广场铺装、园林绿化、给排水、给电、土方等工程。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并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国家和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委托其中一个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4.5 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担任,且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担任;
3.5 投标人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I)”。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开户名称:通道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通道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14 07205 2501 455
(1)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湖南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总入口建设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7日17:00)(北京时间)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由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7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6:00时, 到通道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