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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办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点击:221次 日期:2014-07-02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办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岳发改审【2013】173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核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共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其招标内容予以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办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岳阳县原种场李坡村;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该项目按30个办案对象房规模拟配套建设,规划用地面积35.97亩,总建筑面积13162.44平方米,项目投资约为2495万元。(由于1#生活服务楼、2#生活服务辅助用房的地下车库和食堂第三层等取消,造成设计变更而导致工程量减少或增加,中标人应当按财政评审后的价格和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报价下浮的相应比例进行结算。)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办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图所包含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如果有):按一个标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肆拾捌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岳阳五里牌支行
银行账号:80050303000000973
(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时。开标时予以查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注明“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办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名称,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以不署名方式登录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7月21日9 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五里牌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湖南岳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岳发改【2012】367号文件进行管理。中标单位实行头像指纹管理,头像指纹管理的对像为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一经录入不得变更。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岳阳市南湖大道
联 系 人:彭帆
电    话:0730-8889277
招标代理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东路223号通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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