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2线零陵段改线工程河西改河工程项目 |
点击:80次 日期:2014-07-02 00:00:00.0 |
1.招标条件
G322线零陵段改线工程河西改河工程项目已由 湘发改交能【2008】1233号、【2010】499号 零发改许准字【2014】057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 永州市国道三二二线零陵段改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对本工程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G322线零陵段改线工程河西改河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州市零陵区河西
2.3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工程建设投资约176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
2.4招标范围:G322线零陵段改线工程河西改河工程项目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业主方要求施工范围内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5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工程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第279号规定执行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 1个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在省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能查询到注册信息,且注册信息与证书内容一致,提供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采用开标前资格审查,采取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具体详见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确定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5家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的4家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通过资格预审入围的9家单位,7天后开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红太阳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30 0710 5250 2507;
(1)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G322线零陵段改线工程河西改河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G322线零陵段改线工程河西改河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6.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2 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版的方式发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017783562@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