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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岭湖湿地保护及恢复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点击:87次 日期:2014-07-01 00:00:00.0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阴县林业局的委托,经湘发改招【2014】24号文分别核准招标,就横岭湖湿地保护及恢复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横岭湖湿地保护及恢复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2工    期:270天(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4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进行保修;
2.5 建设地点:湘阴县林业局院内;
2.6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横岭湖湿地保护及恢复工程项目一期工程为新建一栋8层的综合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占地面积20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74.0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45.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 人,且各关键岗位人员须无在建工程(报名后相关人员不得变更)。
3.4 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按[2012]367号文件,进行考勤管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公司职工且具备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资格审查的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将投标保证人民币捌万元整从基本账户打入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中(不计利息)并开据投标保证金收据,若以私人账户打入投标保证金账户本次投标作废。
户  名:湘阴县建筑施工管理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00 1690 0660 5999 98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湘阴支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须先与招标人取得联系,了解项目情况签订不围标不串标等相关合法约定内容承诺书,并且凭招标人开具的报名介绍信,方可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即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3日,(每天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单人)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⑦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收据和招标人报名介绍信。以上资料验原件留二套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年检记录的须附年检记录,复印件或扫描件每页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资料装订成册(需目录、胶装)。以上所有的关键岗位人员,如需更换需取得招标人和监督机构的同意。报名地址:岳阳市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4年7月22日9:00时,地点为湘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阴县林业局
地址:湘阴县江东路
联系人:周立军  电  话:13807408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岳阳市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彭冲   电  话(传真):13973066490    0730-336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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