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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洪永线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39次 日期:2014-06-30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境内省道洪永线路面改造工程(K52+430-K89+890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3]524号文件批准建设,以晋公养发[2013]697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起点位于隰县与蒲县交界磨沟,省道洪永线K52+430,终点位于曹城,省道洪永线K89+890,改造里程37.46公里,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此次改造按照路线线型、路基宽度基本不变的原则,主要以改善和提高路面结构等级为主,同时完善沿线排水及安全防护设施,全路段维持原路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施工标段

桩号

等级

工程内容

K52+43OK61+000

二级

路面基层、底基层,排水、防护、标志及标线等附属设施

K61+000K69+630

路面基层、底基层,排水、防护、标志及标线等附属设施

K69+630K89+890

排水、防护等

K52+430K89+890

路面面层、透层、黏层和封层等

K69+630K89+890

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计划工期:201481日开工、20141010完工,共计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或核准的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从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成功地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路面改造工程,且单项里程长度不小于10公里;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成功地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路面改造工程,且单项里程长度不得少于20公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1标段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山西省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63020147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持(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以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2)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72215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30分至15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楼会议室)。诚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出席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

      址:临汾市解放东路15

  人:先生  

      话:0357-2116532

      真:0357-211653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

      人:巩先生 宋女士

        话:0351-3371370-612

      真:0351-3370711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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