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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杨集高级中学玻璃栏杆制作与安装工程采购公告(二次)

点击:63次 日期:2014-06-27 00:00:00.0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GYZFCG201406009

 1  灌云县杨集高级中学    玻璃栏杆制作与安装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外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工程类型:玻璃栏杆

3、工程规模: 约800

4、资金情况: 国有自筹,已落实

5、工期:20日历天

6、质量:合格,以施工图及国家制订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7、工程地点:灌云县城东城新区(东方大道东侧,长安路北侧)

8、资质要求:

1)企业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9、业绩、信誉要求:业绩好、信誉好

10、如需本项目的施工图纸,请与薛主任联系,电话:13905122387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 7 2 930 在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9楼多功能室)递交,迟到或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拒收其投标文件。

1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以下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电汇底单原件。

13、未按上述规定时间递交资料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可拒绝接收。

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各投标单位提供复印一份并装订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2、各投标单位委派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该企业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并凭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名排序。

     15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肆拾壹万肆仟叁佰捌拾整(大写金额)(小写:414380元)

 16、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办法:每批材料进场检验合格后付款30%,工程完工付至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款5%在年二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甲方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

    17、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户 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号:     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

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换取收据。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

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13961306016
18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薛主任     电话:13905122387     

                             灌云县杨集高级中学

                2014年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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