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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坝路(雷芙路-金桥路)、黄杏路(望雷大道-雷高路)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点击:67次 日期:2014-06-27 00:00:00.0
    芙蓉坝路(雷芙路-金桥路)、黄杏路(望雷大道-雷高路)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 [2014]77、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芙蓉坝路(雷芙路-金桥路)、黄杏路(望雷大道-雷高路)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芙蓉坝路(雷芙路-金桥路)、黄杏路(望雷大道-雷高路)项目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高新管发计(2014)77号、(2014)78号
 4、建设地点:长沙高新区麓谷。
5、项目概况:芙蓉坝路(雷芙路-金桥路)道路建设总长705米,路幅宽为16米;黄杏路(望雷大道-雷高路)道路建设总长1232米,路幅宽为20米。
6、项目总投资:芙蓉坝路(雷芙路-金桥路)投资额约1700万,黄杏路(望雷大道-雷高路)投资额约3700万。
7、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方案(含工程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排水、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综合管线、构造物及防护工程设计等)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
8、设计工期:中标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含工程可研编制);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招标内容
芙蓉坝路(雷芙路-金桥路)、黄杏路(望雷大道-雷高路)的道路、排水、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综合管线、构造物及防护工程设计,包括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设计、工可审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包含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类似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公路(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 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类似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八、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评标委员会组成:
按长发改〔2011〕233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技术类评委3人,经济类评委1人,业主评委1名,除业主评委以外其余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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