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源路雨污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126次 日期:2020-09-09 12:59:46.0 |
莱源路雨污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
20200904-LS033DL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莱源路雨污水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莱源路东侧雨污水改造工程(杰瑞路至东风河段),并对成达路、杰瑞路、蓝德路、恒辉路等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包括绿化移栽恢复及道路恢复。 2.2计划投资额:约2400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进行工程施工。 2.4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30日历天完工。 2.6 质保期:市政工程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2年。绿化工程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免费保活并养护期为1年,补植的苗木养护期顺延。 2.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中任一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取其中的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在两个标段评分中均为最高分,则优先中取投标金额大的标段,以此类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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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发生变更或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2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 / ;(2)项目部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含5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本次投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08 18:00至2020-09-13 18: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 “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第一开标室。投标人不允许到达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 2.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10008。'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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