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医院建筑主体以外地下停车库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点击:71次 日期:2020-09-09 11:23:46.0 |
1.招标条件
延安市医院建筑主体以外地下停车库建设PPP项目,已经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文件以延行审投资发(2020)4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文件以延政函(2020)63号、延政函(2020)68号,延安市财政局文件以延财办建函(2020)37号、延财办建函(2020)38号审批批复,并纳入PPP综合信息库,招标(采购)人为延安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安市医院建筑主体以外地下停车库建设PPP项目
2.2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大街57号,占地面积10735.50㎡(约合16.10亩),规划地下停车库总建筑面积42942.00m2,框架结构,共4层。其中,停车场建筑面积42000.00m2,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41.00 m2,车行出入口建筑面积210.00m2,人行出入口建筑面积191.00 m2。设置停车位1600个,其中,安装机械停车设备1600套,充电设备160套,战时地下停车库兼作人防物资储备库。
2.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8105.27万元。
2.4项目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
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中的BOT (建设一运营一移交)模式进行项目运作。本项目采取“使用者付费”的回报机制。
2.5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暂定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暂定27年,最终运营期限以中标社会资本投标报价为准。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6.1招标内容:延安市人民医院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依照法定程序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组织社会资本采购,签署PPP合同,履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等事宜;由中选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负责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2.6.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简称“独立申请人”)。或由不同实体或合法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简称“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一家牵头单位(简称“联合体牵头人”)。
3.2资质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经验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最近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接过一个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PPP项目投融资、运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及项目合同为准。或者至少承接过一个车位数在300个以上的停车场运营业绩,以项目合同为准( 如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成员业绩可以累计)。
3.4 财务要求
①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最近连续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
②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针对本项目提供银行授信证明或提供银行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且可用授信额度或贷款金额不得低于20000万元。
3.5商业信誉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投标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股东结构证明的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有意申请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上午8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8时00分),在陕西省延安市新城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5.2.1独立申请人持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②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5.2.2组成联合参与的申请人持①联合体牵头单位人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授权牵头单位人员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书原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⑤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所携带的资料均为原件及四份加盖公章的按顺序胶装的复印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8 月 28日15时00分。
6.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延安市新城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延安建设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aggzy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人:延安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吴小东
电 话:13379118553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友泰大厦2105室
联 系 人:王乐 高海霞
电 话:0911-2962769/13488240032/13084851890
监督单位:延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延安市财政局
电 话:0911-7090707/0911-70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