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医院综合楼、门诊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008FJ-111001001)招标公告
随州市曾都医院综合楼、门诊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008FJ-11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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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008FJ-11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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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曾都医院综合楼、门诊楼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随曾发改发[2020]313、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随州市烈山大道700号,随州市曾都医院院区内。 建设规模:新建设一栋综合楼和一栋门诊楼,总建筑面积56200平方米。项目拆除现有门诊楼,新建17层综合楼(医技、住院和地下室部分),占地面积29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1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900平方米,地下室两层建筑面积15230平方米,并同步完善信息化相关设备设施;项目拆除现有急诊楼、医技楼,新建门诊楼(门诊、急诊、急救中心),占地面积为11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70平方米,并同步完善信息化相关设备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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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随州市曾都医院综合楼、门诊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范围内的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所有设备(不含医疗设备)采购、施工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阶段:设计优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的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设计、道路管网设计、交通标识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外装饰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医疗工艺专项设计等。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装饰、室内精装修(含设备房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室外附属、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交通标识标线、机电抗震设施、电梯、围墙、大门、高压电气设备与设施(按电力部门出具的供电方案要求,包括配电房至供电外网的电缆及管沟)等相关内容的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0-20 合同估算价:36259.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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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综合楼概算投资29401.16万元,门诊楼项目概算投资6858.56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突破上述总投资金额,具体概算详见初步设计批复文件。2、计划工期:总工期690日历天,1、综合楼:570日历天。 2、门诊楼:180日历天 。部分建设内容同步施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下列业绩之一:1、单个项目投资金额3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单个项目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单个项目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近5年担任过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视兼职情况提供)、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3.1.5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无亏损(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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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08月29日至2020年09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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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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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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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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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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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