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后勤服务外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
点击:53次 日期:2020-09-03 17:36:39.0 |
项目概况
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后勤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970号
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后勤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元):2610000
最高限价(元):26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行政服务中心食堂物业服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6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06号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西裙楼3-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文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966099
质疑联系人:徐迎雪
质疑联系方式:13806812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牛山商务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昭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25621907
质疑联系人: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138581259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许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7
附件信息:
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终稿).doc
723.5K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pdf
2.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