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一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 |
点击:88次 日期:2020-09-03 15:44:02.0 |
一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的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已被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开管项[2020]6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
2.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京沪高铁,西至荆山西路,南至荆山南路,北至创业路
3.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57887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地下车库及人防等设施。其中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11601平方米,监理费约221万元;二标段建筑面积约 110555平方米,监理费约219万元;三标段建筑面积约117664平方米,监理费约233万元;四标段建筑面积约118065平方米,监理费约234万元
3.3招标范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实施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自收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起,至所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5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四个标段,本公告为一标段
一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11601平方米,监理费约221万元;
二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二标段,建筑面积约110555平方米,监理费约219万元;
三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三标段,建筑面积约117664平方米,监理费约233万元;
四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四标段,建筑面积约118065平方米,监理费约234万元;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四个标段的投标与评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本项目按一、二、三 、四标段顺序依次评审,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可参与后一标段的评标,但不能再次中标。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2.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
5.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的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质押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
6.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将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以及联系人和电话发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邮箱进行备案(基本户备案邮箱:xzjkqjbhba@126.com, 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 :0516-87780097咨询) ,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5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肆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552173567720
开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7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9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10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22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20年9月22日10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9月4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10时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 65-67分
C 投标人监理方案: 15分
D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分
E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6分
F类似工程业绩: 2分
10 其他: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10.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a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12 招标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三层
联系人:程鑫 电话:0516-83255536
1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87号南都国际5号楼607室
联系人:马璇 电话:0516-83362788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