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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南水北调中线汉江源头保护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点击:84次 日期:2020-08-17 17:31:29.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南水北调中线汉江源头保护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已由宁强县水利局以宁水发【2020】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宁强县汉江源头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强县境内,计划工期:90 天;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1个监理标项。
2.2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在金刚峡区域修建浆砌石防洪河堤263.82米,生态透水巡河步道320米,生态透水休息平台625平方米,安全防护栏杆264米,修建重力式挡土墙62.5米,衡重式挡土墙48米;天香湖区域西南支沟上游右岸新建宾格石笼护岸87米,加固左岸河堤护基57米,新建西南支沟河道两岸宾格石笼护岸50米,1号支沟石岸23米,新建天香湖岸边重力式挡土墙143米;月亮湖区域上游沟道修建浆砌石排洪沟184.22米,维修改建拦沙坝1座,新建1号生态护岸51.3米,新建2号宾格石笼护岸70米,修建安全防护栏杆493米,巡湖步道545米,休息平台1处下河台阶1处,月亮湖清淤4500立方米。                       
2.3监理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宁强县南水北调中线汉江源头保护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主要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监理、施工企业、人员及业绩,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太白路西后城巷时代商务二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本人社保证明,项目所在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要求被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查验有关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等。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宁强县人民政府网》及《三秦都市报》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强县汉江源头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汉中市宁强县羌州南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6-4221483             
代理单位: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太白路西后城巷时代商务二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916-8833131                                                                                           
                                                         2020  08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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