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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弘-FC2020-01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56次 日期:2020-08-05 14:11:46.0

项目概况

 (丰城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2114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弘和-FC2020-011

项目名称:丰城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00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技术要求

 

弘和-FC2020-011

丰城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1

200

详见采购文件第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60天内安装完成并正常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03日至202008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82114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9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龙光大道1269       

联系方式:张冬平15070509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新城区国贸4号楼对面           

联系方式:0795-6598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聪

159705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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