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四标段) |
点击:57次 日期:2020-08-03 11:46:20.0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四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徐开管项[20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四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京沪高铁,西至荆山西路,南至荆山南路,北至创业路。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57887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地下车库及人防等设施。其中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11601平方米;二标段建筑面积约110555平方米;三标段建筑面积约117664平方米;四标段建筑面积约118065平方米。
2.1.3项目总造价:项目总造价约15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9月2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 。
设计完成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施工进度计划: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后700日历天完成住宅工程、商业工程及公建工程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发包人。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四个标段,本公告为四标段。
一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11601平方米,估算价约36800万元;
二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二标段,建筑面积约110555平方米,估算价约36500万元;
三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三标段,建筑面积约117664平方米,估算价约38900万元;
四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四标段,建筑面积约118065平方米,估算价约39000万元。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四个标段的投标与评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本项目按一、二、三、四标段顺序依次评审,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可参与后一标段评标、定标,但不能再次中标。
2.2招标范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誉峰苑棚改安置房项目(四标段)包含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前期报建、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桩基、景观、绿化及给排水、电气、暖气、消防、室外管网、内外部道路)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壹级注册工程师者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项目或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建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项目或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或者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3自2018 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2)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 7月 30日至2020年 9月 4日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9月4日9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招 标 人: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中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三层 |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街道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室5#1908室(汉风路和昆仑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邮 编:2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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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程鑫 |
联系人:陈子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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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6-83105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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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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