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莲花中队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
点击:69次 日期:2020-07-29 13:35:45.0 |
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武警莲花中队的委托,对武警莲花中队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预算价:276000元
二、配送要求:
1.配送内容:负责采购和供应肉类、水产、蔬菜、干货、调料、水果等副食品。
2.配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满意程度可续签12个月)。
三、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近三年任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复印件,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明细等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7.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单位近三年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每月按实际配送量结算一次,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发票。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以超市价格作比较),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14时30分。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竞争性磋商地点在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人名称:武警莲花中队
联系人:江金梁 电话: 17679292867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户女士 电话: 0799-7211070
[ 附件: http://gcms.pingxiang.gov.cn/html/att/lhxzbtb/202007/1595994390.rar ]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