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乐清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点击:68次 日期:2020-07-24 12:36:47.0 |
项目概况
2020年乐清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8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YQ-2020-76
项目名称:2020年乐清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预算金额:¥1199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2020年乐清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含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为具有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且允许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或具有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技术服务机构。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具体如下: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售价:0元
说明: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3、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 14: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0年8月5日 14:30
地点: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2单元705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含在政采云系统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磋商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1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6837
质疑联系人: /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907室或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2单元705室
传 真:0577-8811383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7760029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7571330
附件信息:
2020年乐清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磋商文件(电子招标)(定稿).doc
33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