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宜矿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B标段招标文件 第一次澄清 各投标单位: 现对松宜矿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B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评审1.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执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否则不得分。(上传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 此处澄清为: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评审1.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执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上传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 二、随本澄清发布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报告,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澄清是对《松宜矿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B标段》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为准。 联系人:刘双娇 联系方式:15392734721。 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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