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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中共徐州市委党校迁建工程——新建学员食宿楼工程质量检测

点击:137次 日期:2020-07-13 11:57:55.0

中共徐州市委党校迁建工程——新建学员食宿楼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资格后审)

1  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 建设的 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中共徐州市委党校迁建工程 已经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发改审发【2020】1号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市财政多渠道统筹解决,已落实 现对本工程的 检测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以南,奎河以东

3.2  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02000平方米,其中新建学员食宿楼约42233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约6235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学员食宿楼(含宿舍楼、宿舍大堂、餐厅)部分。

3.3  招标范围:中共徐州市委党校迁建工程——新建学员食宿楼工程质量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材料检测(含门窗、幕墙检测)、桩基检测(含试桩)等。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遵照执行。

3.4  要求工期: 320 日历天。

3.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并满足项目需要。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个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5.2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5.3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涵盖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相关内容)

5.4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5.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7年7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7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受益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仟 圆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20785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40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710日至2020年722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20年72293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714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229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11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2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169号

联系人:黎德宝          电话:0516-85866707

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1-405室

联系人:李雪芹          电话:0516-83822529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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