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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公交西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点击:56次 日期:2020-07-10 19:12:54.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顺县公交西站建设项目已由平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7]12号、平发改审字[2017]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顺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顺县公交西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ZTGC-2020-002号;

2.3、建设地点:平顺县青羊镇王庄村;

2.4、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9519.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94.38平方米,包括交通指挥综合用房、维修检测中心、门房及公厕等,地下建筑面积6824.87平方米,设置公交停车位20个、地下小型停车位148个,以及室外绿化、硬化等;

2.5、计划工期:12个月;

2.6、招标范围及内容: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社保明细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3.3、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需具备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或参与不同的投标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8.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8.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710日至2020810日,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8111000,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CA锁(本省非长治的CA需在系统账户登录界面进行认证,详情联系CA咨询电话)、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平顺县交通运输局

     :长治市平顺县城东教场路108

     :王先生

     : 15534163111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长治市潞州区东环路北段55号盛钰商务4

   :宋女士

     :0355-350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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