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阳县两河口镇倒座庙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两河口镇倒座庙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略发改投资(2020)1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苏陕协作资金,项目业主为略阳县两河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略阳县两河口镇倒座庙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两河口镇唐家沟村青岗树组,终点止于兴州街道办事处龙洞沟,道路全长9.08公里,建设标准为山岭重丘区一般四级公路,路基宽度5.5米。本次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管涵及附属设施等。计划工期为330天。
2.2 本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几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2个不少于5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月 6日至2020年 7 月 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工作日 8∶00~12∶00、14∶30~18∶00 ,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社保证明(近1年企业网查社保证明及个人网查缴费明细原件)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等原件在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企业须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相关事宜。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1套证明材料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公章。
①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近1年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企业网查社保证明及个人网查缴费明细)、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网页截图。
④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需提供网页截图。
⑤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考核B证、无在建证明文件
。
⑥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阳县两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阳县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916-499632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中心办公楼1102室(桥北广场东北角)
邮政编码:7230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0916-2233355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