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融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城名苑项目(EPC) |
点击:56次 日期:2020-07-10 16:19:50.0 |
徐州市融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城名苑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融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城名苑项目(EPC)已由睢宁县行政审批局以睢行审投资备[2020]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融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融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城名苑项目(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沙集镇府前路北侧,电商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新建建筑面积约73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871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4287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745日历天。
设计工期:45日历天;设计开工时间:2020年08月30日;
施工工期:700 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2020年10月14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同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徐州市融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城名苑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工程EPC总承包,包括前期报建报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五通一平、电梯、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装修工程、全过程涉及到的各项检测、观测、监测费用;消防工程及消防设备检测、验收,三网及智能化、小区内配套道路、管网、景观部分等附属工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牵头组成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以牵头人为准):
(1)投标人2017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2)项目负责人2017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
【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或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或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注:类似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如投标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如投标人为设计企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8 月1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1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招 标 人:徐州市融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睢宁县沙集镇电子商务产业园18号
联 系 人:岳德波
电 话:0516 6755 12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睢河街道永昶东路幸福家园西门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许运 电 话:15722873089电子邮箱:260535379@qq.com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