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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深化方案及考核实施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161次 日期:2020-07-02 17:51:47.0

       项目概况

        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深化方案及考核实施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22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中交温州高铁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KDL202005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内容描述

1

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深化方案及考核实施服务

1

 49.6 万元人民币

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明确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

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

3、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4、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722上午930

七、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

八、开标时间2020722日上午930

九、开标地点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6、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中交温州高铁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6061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2

联系人:郑女士/许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938777

传真:0577-86071199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8522238

   地址:温州市新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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