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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详查采样和检测项目(标段二)(重)公开招标的公告

点击:128次 日期:2020-07-02 17:51:41.0

公告日期:2020年 7月2日  

 

    项目概况

平阳县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详查采样和检测项目(标段二)(重)的潜在投标人应“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并于2020年 7 月 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线提交招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YCG200602040(重)

2、项目名称:平阳县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详查采样和检测项目(标段二)(重)

3、预算金额:200万元

4、最高限价:200万元

5、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平阳县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详查采样和检测项目(标段二)(重)

1

200

平阳县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详查中15家企业开展采样和检测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00


6、合同履行期限:

15家重点行业企业采样工作需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对应的检测工作需在2020年10月份前完成,服务期延误按超过合同服务期限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如服务时间因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则服务期限对应调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 7月  2日-2020年 7 月 23 日上午09:30止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售价:0元(免费)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 7 月 23 日 上午09:30

2、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电子邮箱:490302676@qq.com),EMS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5、本项目属分散采购项目,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县分网上发布公告,提供开标评标场地,没有招标文件审核、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及合同履约监管的职能。对招标文件或开标评标过程有疑义的,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质疑;对质疑答复、合同履约不满意的,向监管部门平阳县财政局投诉。  

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

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疫情期间,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

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639288

联系传真:0577-63639288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2、采购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 59885631

联系传真:0577- 59885631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注:温州市平阳县政府采购项目现已开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活动,如有需要请点击:https://ggzy.wzzbtb.com/wzcms/ggtz/504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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