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竞)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太阳能路灯安装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ZHG20-021
三、采购人名称:鹿寨县林业发展中心
地址:柳州市鹿寨县建中东路30-1号
联系人:覃彦虹 联系电话:15878268292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30号居上百合园别墅49号
联系人:杨光义 联系电话:0772-2689901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6月15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6月24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改:
1、删除招标文件第8页“基本要求”中第3点内容“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要求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以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留置备存在采购人处,至项目整体安装实施验收完成。”;
2、删除招标文件第14页“资格证明文件”中第(7)点内容“(7)竞标单位近三年度(2017年、2018年、2019年)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
3、删除招标文件第6页“签订合同”中第2点内容“2、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将多晶电池片报告的电子版上传至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检验检测认证证书与报告数字签名在线验证平台”查验文档数据是否被修改过,采购人查验无误后方可签订合同。”第4点“4、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前,中标候选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片、锂电池、LED灯具(含光源)、控制器】的全套检测报告原件给采购人进行核查(核对检测报告原件与中标候选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技术参数与规格是否一致),确保检测报告及内容的真实及有效性,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签订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原为“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下的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现更正为“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30%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下的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5、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增加第9点“9、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无”。”
6、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现更正为:
“一、评标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设计评估及产品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货物性能、财务状况、信誉业绩、售后服务、政策性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生产厂家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其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10%);(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本次采购的产品为本企业自主生产,则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如为其他企业生产,则除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证明外,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同时开标前提供证明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不予折扣)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3%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在同等质量和价格的条件下,对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的实行设置1分的政策功能分。
(六)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七)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1)价格分(35分)
(1)以进入详评的最低投标报价得35分。
投标人有效的最低评标价(金额)
(2)某投标人价格得分 = ×35分
某投标人有效评标价(金额)
(3)投标人的价格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组成完整,满足各组成部分的报价要求(参见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且不存在低于成本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的,该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出具的产品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非生产厂家投标人同时还须提供全部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其中:人力成本应根据供应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关于2018年或2019年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税务成本须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个项目或公司的年度税务缴纳凭证作为参考依据(原件现场核查);②行政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派项目组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本次招标活动开标当月的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③2017年度~2019年度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原材料成本、技术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査);④至少2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含该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所有货物生产厂家的联系人和固定联系电话;⑤《投标人质量服务保证承诺书》原件。如不能按要求如实完整提供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资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则可能被视为低于供应商成本价报价或不能诚信履约,报价无效。
2)设计、评估方案分(4分)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参照如下因素独立打分:①设计方案技术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可视化;②合理性建议和深化优化建议;③设计图纸的质量、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投资经济性;④设计后期服务和评估工作计划等。
一档(2分):设计和评估方案一般;
二档(4分):较好满足招标文件和实际情况需求,各方面成果均良好。
3)项目实施方案分(12分)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投标人的技术设计方案和项目项目实施安排以及后期全寿命服务安排等内容,按照如下要点进行独立打分:①产品设计和实施设计方案的技术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可视化;②合理性建议和深化优化建议;③设计方案的质量、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投资经济性,预算编制成果完整性和有效性;④设计后期服务和评估工作计划;⑤总体实施方案:主要结合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实施方案是否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总体建设要求,各目标是否切实可行,科学合理进行评定;⑥项目实施要点:根据实施要点,包括勘察实施要点、配套设计实施要点、采购实施要点、施工实施要点、试运行实施要点等。结合本项目特点,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进行评定;⑦项目管理要点:根据管理目标是否明确,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包括:合同管理要点、资源管理要点、质量控制要点、进度控制要点、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安全管理要点、职业健康管理要点、环境管理要点、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财务管理要点、风险管理要点、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报告制度等进行评定;⑧设计及施工的配合:根据协调配合计划切合实际,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协调配合计划的可操作性以及合理化建议等进行评定;⑨项目全寿命期的计划安排与保障措施。
经综合评定后,按要点内容,根据各实施方案契合招标文件和采购人关注重点的响应程度、给予项目的支持力度等方面进行考查,独立打分。
一档(4分):未对项目实施的自然屯进行了现场踏勘,针对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论述一般,欠完整性。
二档(8分):能对部分项目实施自然屯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提供的有效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针对项目提供的项目方案较完整,要点基本论述全面,能满足招标文件和实际情况需求。
三档(12分):能对全部项目实施的自然屯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提供的有效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根据要点要求提供了全面、完整、符合项目特点的实施方案,并提出设计方案计算例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4)货物性能分(21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从技术性能、技术参数的差异及响应程度,独立打分。
1、提供多晶硅电池片的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转换效率>20.20%,最大功率>4.965W,填充因子FF>79.40%),满足要求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上被查询到的截图以验证真伪,否则该报告不予认可。)
2、提供功率为50W(功率偏差±1W)灯具的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光色电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整灯光效≥180(lm/W);显色指数:Ra≥94.5;色温(K):6300K-6700K;功率因数为1.0),满足要求的得4分,满分4分。(该项检测报告须提供二维码扫描结果的截图体现上述参数,否则不予认可,不予得分。)
3、提供功率为50W(功率偏差±1W)灯具的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抗风压及防护等级检测报告,检验项目包含结构(风力试验)、防尘和防水(检验结果IP的分类为IP68)。两项检测项目评价结果为合格且满足试验的得3分,不满足的不得分,该项满分3分。(该项检测报告须提供二维码扫描结果的截图体现上述参数,否则不予认可,不予得分。)。
4、提供功率为50W(功率偏差±1W)灯具的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检测报告,耐久性试验的试验温度60℃±2℃,试验时间≥240H,两项试验评价结果为合格且满足试验条件的得6分,不满足的不得分。该项满分6分。 (该项检测报告须提供二维码扫描结果的截图体现上述参数,否则不予认可,不予得分。)。
5、提供锂电池组的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容量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容量不低于100AH,满足参数要求的得1分,提供锂电池组外壳的防护等级为IP68的检测报告,满足要求的得3分,该项满分4分。(该项检测报告须提供二维码扫描结果的截图体现上述参数,否则不予认可,不予得分。)。
6、提供太阳能控制器的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参数要求的得1分,该项满分1分。(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上被查询到的截图以验证真伪,否则该报告不予认可。)
注:①本招标文件如要求同一个产品须提供多份检测报告的,则提供的检测报告中该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样品照片须一致,否则该产品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不予得分。②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提供上述所有检测报告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不得分。”
5)财务状况、信誉、业绩分(5分)
(1)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状况为不亏损的得1分;满分1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认证依据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依据GB/T24001-2016/ISO14001:2015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认证依据GB/T28001-2011/OHSAS 18001:2007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项都满足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满分2分。
(3)提供投标人2017年(含)以后完成的太阳能路灯的中标业绩,提供中标结果的政府网站的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合同须包含路灯的参数配置且太阳能板功率、锂电池容量不得低于本次采购的要求)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复印件,都满足要求的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该项满分2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提供上述合同及验收报告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不得分。
6)售后服务分(21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配套服务方案承诺,对项目实施前后和设备安装完成后提供的配套服务人员到位情况、服务响应到场处理时间、故障处理方案、免费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情况、技术支持、廉洁承诺、项目质保期内的维护方案以及对项目实施地人力、物资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和对项目后期的风险评估和管控服务等方面,并结合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可行性和针对性,评标委员会依据售后服务机构数量;评审因素比较情况,在各自独立打分。
一档:在广西区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配套服务方案承诺的各项内容粗略、简单或不完整,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需要现场维修的,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12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综合评定一般的(5分);
二档:在广西区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配套服务方案各项内容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需要现场维修的,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较多,综合评定较好的(10分);
三档:在广西区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配套服务方案各项内容阐述较详尽,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好,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需要现场维修的,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6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较多,且能提供一定的承诺保障措施(如:设置针对本项目的本地售后维护车辆(以行驶证上所有人的地址为准), 售后服务机构能充分保障售后服务的,综合评定良好的(15分)。
四档:在广西区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配套服务方案各项内容阐述较详尽,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好,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需要现场维修的,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6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较多,且售后服务人员配备2名具有太阳能利用工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原件核查)承诺在设备安装完成后项目经理能持续的为后续配套服务工作提供现场服务,且能提供一定的承诺保障措施(如:设置针对本项目的本地售后维护车辆(以行驶证上所有人的地址为准)、将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在项目实施及服务期间留存在采购人处等), 售后服务机构能充分保障售后服务的,综合评定良好的(21分)
注: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包含灯具维修等与路灯维修相关的内容)、符合要求的售后服务协议、太阳能利用工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不予认可。
7)政策性能分……………………………………………………………………… 2分
(1)投标人的投标主要产品中被列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强制)或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经《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公布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且能提供相应的检测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的证明材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同一产品同时列入两份清单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每项0.5分,满分1分。
(2)在同等质量和价格的条件下,对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得1分
(三)总得分=1)+2)+3)+4)+5)+6)+7)。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7、原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7日9时30分”现更正为:“2020年7月9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广西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