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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大荆蒲湾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一期、二期运行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67次 日期:2020-06-24 10:29:2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乐清市环境卫生管理总站委托,就乐清市大荆蒲湾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一期、二期运行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202006A07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简要技术要求

1

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管理服务

1

2230万元

1)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一期(150m3/天)2)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二期(150m3/天)

3)15000m3调节池及配套设施运维管理服务

2

膜采购更换

1

202.875万元

 RO、NF等膜采购及更换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供应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

3、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也可登陆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 上午9:3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八、开标时间:2020年7月17日 上午9:30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投标方式及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6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7、本项目质疑受理人员、联系方式:

采购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152278      

采购代理机构: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8

十三、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环境卫生管理总站

地点:乐清市人民路2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15227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9

传真:0577-61882627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乐清市财政局

地点: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57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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