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工程日常物业管理项目(重)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点击:33次 日期:2020-06-19 15:04:31.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受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其人防工程日常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政府集中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工程日常物业管理项目(重),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预算金额:27.55万元。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如分公司参与磋商须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谢绝联合体磋商。
三、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期限
1、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期限:即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响应时间止
2、注册:潜在磋商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先行注册,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18-05-11%2003:06:39。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免费下载且无需报名。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在系统登录后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
4、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5、逾期如有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本机构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磋商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前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磋商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
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电子磋商具体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响应时间:2020年6月30日9:00时整之前按照电子磋商要求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磋商或磋商无效。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6月30日9:00时整
磋商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磋商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6月30日10:00时整前)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待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后开始进行磋商评审。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6月30日10:00时整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
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采购项目编号:Z-GBLC20200604007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上陡门七组团建设大楼
联系人:周政廷
电话:15868581789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科技大楼)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77-55889861
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上陡门七组团建设大楼
联系人:周政廷
电话:15868581789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7-88359173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
2020年6月19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0619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工程日常物业管理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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