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头盔行业“环保管家”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点击:54次 日期:2020-06-18 17:59:5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HQZB-YQ-2020-6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简要技术描述 |
乐清市头盔行业“环保管家”项目(第二次) | 40万元 | 在乐清市城东产业功能区及新塘一带头盔企业35家推行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全方位地为头盔企业提供专业环保服务,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环保服务,协助实现环保管理规范化,统筹解决各方面环境问题,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推荐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
3、方式: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具体如下: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 下午14:30
七、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磋商现场。)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6月29日 下午14:30
九、磋商地点: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2单元705室。
十、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含在政采云系统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磋商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7-625800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907室或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2单元7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67760029
联系传真:0577-88113837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乐清市财政局
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571330
附件信息:
乐清市头盔行业“环保管家”项目磋商文件(电子招标)(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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