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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佳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睢宁县现代农业科技研发示范区设施农业大棚项目

点击:54次 日期:2020-06-18 16:05:44.0

江苏佳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睢宁县现代农业科技研发示范区设施农业大棚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佳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睢宁县现代农业科技研发示范区设施农业大棚项目已由 睢宁县行政审批局  睢行审投资备【2020】1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佳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佳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睢宁县现代农业科技研发示范区设施农业大棚项目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梁集镇北河村(睢宁现代农业产业园内);

2.1.2建设规模:建设连栋薄膜温室大棚15栋,面积共计约6.8万平方米;玻璃温室2栋,面积为约9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园内道路及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

2.1.3合同预算价:约326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705日,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201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指令为准)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附属配套设施施工等至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结算审计等一系列交钥匙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连栋薄膜温室大棚及玻璃温室大棚及园内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配合发包人进行规划报批、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配合发包人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遇到的设计问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级(含)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含)以上资质;

3.1.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者国家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除外。

3.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如为联合体按如下提供

3.3.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由联合体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

3.3.2.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由联合体中的设计企业提供

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4.1投标人自2017年06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3.4.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06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类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设计或监理业绩。

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及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

上述所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061708时30分至20200721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722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睢宁县住建局招投标监管科0516-67012705

10.联系方式

人:江苏佳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睢宁县维景大厦A座2楼              址:睢宁县维景大厦A座6楼

人:邱跃                             人:李佳威

   话:0516-67070760                       话:0516-680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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