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庄镇慧德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徐庄镇慧德苑(一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EPC)监理 |
点击:62次 日期:2020-06-17 09:44:15.0 |
徐庄镇慧德苑(一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EPC)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东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庄镇慧德苑(一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EPC)监理已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开管项[2019]2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投标。
2、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马湖村,魏单路以北,徐州市第二水厂以西;
3.2工程规模: 本工程占地面积约13370.58㎡,总建筑面积约41528.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426.55㎡(包括住宅面积32854.76㎡、商业面积787.68㎡、其他配套用房面积784.11㎡),地下建筑面积7102.29㎡。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供排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施工合同估算价约 11977.99万元,监理费约96万元
3.3招标范围:徐庄镇慧德苑(一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施工实施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监理”);对于上述工程自准备期至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实施全面管理;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的监理服务,参与施工工程结算审核等。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3.5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国监证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c、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4.8投标人自2017年6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0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
注: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保函注意:
受益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益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0财务室;
咨询电话:0516-87780097。
6.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0财务室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7780097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备案一次即可,再次参加经开区内其他建设工程类项目投标无需再次备案。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投标人生命健康安全,现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线上办理备案,投标人可扫描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原件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xzjkqjbhba@126.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备案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询0516-87780097。 (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7780097咨询),备案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玖仟元整 。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552173567720
开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9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7月1日 。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0年7月1日10:00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0年6月24日 17 :00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日 10时0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 94-96分
B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 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4009980000。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东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经济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0516-832551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楼1102-1103室
联 系 人:郭又樟
电 话:0516-83886900
2020 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