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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53次 日期:2020-06-16 18:17:0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 WZZD-ZBCG-202004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采购

1

总预算: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元)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注:如磋商供应商报价超过总预算按无效处理。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磋商供应商具有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安装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4)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无效责任自负。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070909:30:00 

七、磋商地址:温州市会展路 1268 号温州市民中心 A 座 3 楼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

八、开标时间: 2020070909:30:00 

九、开标地址:温州市会展路 1268 号温州市民中心 A 座 3 楼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

十、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在线磋商响应(电子评审)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评审),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磋商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评审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磋商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可以EMS邮寄形式)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磋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到磋商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龙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路110号403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058860022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兆蓓 

联系电话:18058860022

传真:0577-88897752 

地址:温州市龙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路110号403室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67798371

3、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电话:0577-88506788、0577-8852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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