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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徐州空港跨境电商中心项目

点击:58次 日期:2020-06-16 16:31:35.0

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徐州空港跨境电商中心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徐州空港跨境电商中心项目已由以睢行审投资备【2020】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徐州空港跨境电商中心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双沟镇临空物流园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176.82亩,土地性质为工业仓储用地,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4.75万平方米,其中单层钢结构(局部框架)仓库5栋;4 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集仓库、设备用房、工具间、消防水池等多种功能仓库1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卡口一座。

2.1.3合同估算价:约15010.4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3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徐州空港跨境电商中心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 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前期报建、详勘、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建安工程施工、物资采购、附属配套设施(包含道路、给排水、 消防、室外 管网、景观绿化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 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根据项目的特性要能够满足海关监管及跨境电商业务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5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2015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厂房);

③投标人2015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3.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及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 信 服 务 公 司 ” 专 栏 ,咨 询 电 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09981、 0516-80800966); 

3)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二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9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616930分至2020 7219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721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9.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科

9.2 电话:0516-67012705

10.联系方式

人: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睢宁县双沟镇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贸广场SOHO3号楼17层

   编:221200                      邮    编:221004

人:赵磊                         人:晏宵

   话:13852003290                 电    话:0516-8390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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