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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扣押船舶管理服务(2020-2021年)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60次 日期:2020-06-13 18:12:2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就瑞安市扣押船舶管理服务(2020-2021年)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RYCG202006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最高限价

备注

1

瑞安市扣押船舶管理服务(2020-2021年)

1

100

瑞安市扣押船舶管理服务(2020-2021年),(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100万元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特定资格条件:具有钢质船舶修理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1、 获取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 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2214:30止(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62214:30正(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九、磋商地址: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

十、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

2、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3、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十二、其他事项

1、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提交,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3、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 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5、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慧

联系电话15857781500

地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书面质疑受理人:王芳

联系电话:0577-65802277

传真:0577-65802277

2、采购人: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87577623

书面质疑受理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77-65816657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气象防汛大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5827567

传真:0577-65827570

  地址:瑞安市财政局大楼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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