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小区三期项目 |
点击:50次 日期:2020-06-13 16:25:31.0 |
向阳小区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向阳小区三期项目由 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睢开经发备【2020】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向阳小区三期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光明路北侧,规划鸿禧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49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10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 6118.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设计开工时间:2020 年 7 月 31 日;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2020 年 8 月 30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图纸审批工作;
2)根据发包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4) 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5年6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5)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6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000万元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是施工单位)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6月12日至2020 年7月17日9时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7 月 17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xz.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孙帅
电 话:0516-680696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联 系 人:曹文梅
电 话:0516-83822529
电子邮箱:jsjx456@163.com
2020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