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葫芦头水电站绿色水电改造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郎坝发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葫芦头水电站位于陕西省略阳县境内嘉陵江一级支流西汉水干流上,坝址距下游略阳县城约42km,控制流域面积9759.9km2。电站现安装3台HLX255-LJ-175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9600(3200×3)kW。
2.2、招标范围为:葫芦头水电站绿色水电改造初步设计报告与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与预算、施工阶段后续服务等。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电工程(水电行业)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关设计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20年 6 月 11 日至2020年 6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西大街民政大厦后楼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本人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壹仟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在招标文件明确。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陕西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郎坝发电公司
地 址:汉中市宁强县县城
联系人:金工 电话:13891609108
代理单位: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西大街民政大厦后楼四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71698402
招 标 人:陕西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郎坝发电公司(签章)
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章)
2020年 6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