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非现场采集数据预审及运维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
点击:143次 日期:2020-06-10 16:44:11.0 |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CTCW-2020-060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非现场采集数据预审及运维服务 | 1 | 6500000 | 项 |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非现场采集数据预审及运维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投标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在线获取
4.标书售价(元): 0
七、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30 09:00:00
八、 投标地址: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九、 开标时间: 2020-06-30 09:00:00
十、 开标地址: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十一、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办理时间。
3.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十三、 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
2.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四、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鑫
联系电话: 13868417557
传真: 0577-88926649
地址: 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
2、采购人名称: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陈警官
联系电话: 0577-65007826
地址: 瑞安市丰河南路营塍居民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7-65827567
传真: 0577-65827570
地址: 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预审及运维--发标(06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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