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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出让土地地价评估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57次 日期:2020-06-10 16:44:0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采购编号:GHGC[2020]00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年)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出让土地地价评估

1

41.5万元

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有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等:

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4、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下午14:00

七、磋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13楼1302-A(本项目采用在线响应方式,供应商无须前往磋商现场。)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 6月22日 下午14:00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13楼1302-A

十、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在线磋商响应(电子采购)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采购),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磋商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磋商允许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后缀名为.bfbs),但不强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项目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自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在政采云系统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磋商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3822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577-89887233

传真:0577-89887233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文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文成县财政局大峃镇伯温路

联系人:周琦

联系电话:0577-67833147

传真:0577-6783314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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